问题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配偶一方所持有的个人财产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结婚前该方独立购买的各类资产,譬如独立购买的房屋、汽车等等;
其次是由于身体遭受伤害而实际获取到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相关款项; 再者就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配偶中的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最后则是配偶一方专门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例如个人的衣物、首饰等。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原先拥有的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与增值部分,同样亦应被视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