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配偶双方可以进行分割的财产范围主要涵盖了在婚姻生活过程中所拥有的以下几种类型:1.在婚期内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保报酬;
2.通过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部分); 5.以及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而言,其个人财产,例如婚前财产、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均不属于可供分割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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