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变更为一方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后,涉及按揭的物业不动产需要进行相关的变更过户备案事宜。
需携带离婚协定书、离婚证书、房产证书、个人身份证件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各类必备文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信息修整手续。 根据当前情况,从房屋产权变更方面出发,首要的条件便是其是否被视为夫妇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假如此物业是由某一方购买,那么它将被判定为该购买方在结婚前所有; 反之,若该物业是由双方共同支付款项购置,那么它将按各自本金比例公平分配成为各50%的所有权份额。 其次谈论房产变更,主要关注该物业的特性。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种常见状况来详细分析:(1)按揭未到期。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携带所需证件至当地房管核心申请更改房屋产权登记,同时随同前往借贷行办理按揭贷款义务人的更新手续。 通常所需的证件包括:二人离婚证明及经过法院裁决的关于房屋产权的条款、二人的身份证正副本、原本购置房屋时申请按揭贷款的相关证明等。 (2)按揭已偿清。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人只需手持有效合法证件(例如《离婚协议》《离婚证》法院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判决,本人身份证正副本,购房时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前往房管核心执行产权转移手续即可。 然而,尽管流程相对简化,仍有许多细节值得我们注意。 例如,所持有的证明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应当对外公开且保留一份完整的记录存档,以防止任何不必要的阻碍冲突出现(例如对方因觉不适而违约撤销)。 对于所有能证明自身拥有该物业所有权的证据资料都显得尤为重要,务必由本人亲自保管妥当。 此外,还需注意房本的归属权和该物业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旦发现离婚协议中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修改的环节,应及时发起诉讼程序,待获得判决批准后,便可顺势进行产权过户之事。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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