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未分割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双方对共同房产尚未进行分配和明确权属的前提下,此时由其中任一方单方面作出出售房屋的公证委托书,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之举。
究其原因在于,房产在归属问题上尚未明确之前,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置该财产,有可能引发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
因此,唯有在法律意义上确认了房产的最终权属归属给某人之后,这个人方可获得合法授权,并以此作为依据来独立自主地对该处房产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8: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