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在孩子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在子女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以前购置房产的问题,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法律主张:
1.若父母在子女尚未步入婚姻殿堂便以其名义获得了房产,这部分资金的定性应当被视作是赠予自家子女的独立资产,与其未来伴侣没有关联。 此类状况下,该房产归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部范畴,在涉及到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事件中,不会纳入财产分割的范畴。 2.倘若在子女结婚前,父母以子女和其伴侣的名义购置房产,并且明确表达了这处房产将为二者共享。 此时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父母在赠送给子女及其伴侣双方的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房产归属于夫妇俩共有的家庭财富,在面临离婚时,该房产将会作为夫妇的共有财产进行合理的切割分配。 3.若子女于婚后,父母决定资助他们购置房产,务必要高度重视并理解这个行为的法律属性。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理应认为,这个行为是由父母赠送给子女及其伴侣双方的举动,在面临子女需要处理离婚事务时,这个房产将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切割分配。 4.若父母在子女成家立业后,决定用自己的积蓄为他们二人购置房产,且他们明确表明这是针对自家子女个人的馈赠的话,那么此房产便只能算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在面临未来可能的离婚问题时,一方无权在财产分割中争取分割这家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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