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些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离婚诉讼方式所必要的材料建议如下:
第一步,书写并提交带有详细内容的《民事起诉书》,其中应包括各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婚姻状况(即是否已婚)及其他重要事项; 接着诉求一栏需注明您希望得到怎样的判决结果,而事实与理由部分则应清楚陈述导致婚姻破裂的具体事实与原因,以便法院进行深入判断; 其次,需要出具能有效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比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之类的; 再次,提供证明你们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 此外,如果有任何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例如有家庭暴力行为的警方报告或情感不忠的相关证据等等,都应该被一并呈交; 最后,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车辆驾驶证》等等; 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个案来说,则必须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实其身份与年龄的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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