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结婚之后,若夫妻其中一方患上了精神疾病,那么其婚姻关系是否依然能够持续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这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
当患者状况较为轻微并且能够清晰地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之时,他们可以选择采用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若是患者情况较为严重无法代表自身真实意愿的话,则另一方可以在法律框架内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这段婚姻关系。 然而,当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时,他们将会充分考虑到患者一方的权益与生活的保障,以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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