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多久开始调解案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诉讼离婚的司法程序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正式立案并启动开庭审理程序之前,先行安排相关的调解事宜。
对于此类安排,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适的调解时间段,并且通常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开始着手组织调解工作,以便于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最终的和解协议。 然而,由于法院的日常工作安排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的调解期限可能会存在些许差异。 调解作为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作用在于协助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实现纠纷的和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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