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不是越早越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这种大事来说,它并非仅仅依据时间的早晚就可以轻易地进行评价。
离婚乃是一项重大的决策,需要我们全面权衡众多复杂的因素。 倘若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已然走向破灭,同时,他们在财产分割及孩子抚育诸方面能够达成相对公平、理性的一致认识,那么适时选择离婚或许有利于他们尽早展开全新的人生旅程。 然而,若仍有可能挽救这段婚姻关系,或是在上述关键问题上尚未做好充分的筹划和准备,过于仓促行事可能会引发更多难以预料的困境与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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