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的证据该如何收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收集有关分居的证据时,可尝试采取如下途径进行搜集: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明确有赖于由当事人所签署的书面分居协议作为证明; 其次,若其中一方向外租房居住,则其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亦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再次,如能获得所在地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无疑会为提供更为便捷的证明方式; 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书信往来、电邮通信等能够客观反映分居状况的交流记录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后,证人证言也是一种常见的证据形式,例如当事人的邻居或者朋友等人若能知悉两人分居的具体情况并作出相应陈述,也将成为极为有力的证据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要关注证据的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相关性的问题,以确保最终收集到的证据具备足够的说服力及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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