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生效书找谁开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婚姻诉讼的裁判文书之一——即离婚判决生效证明,是由负责处理您此次离婚事务的相关法院所开具的。
在已经结束的离婚诉讼过程中,若相关双方并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此份判决便将即时产生效力。 在此情况下,您可选择与审理案件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取得联系,并向其提出申请,请求为您开具离婚判决生效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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