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离婚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患精神疾病者离婚这一问题的裁决过程,无疑是需要分析并权衡诸多复杂因素才能做出适当判断。
具体来说,倘若离婚已是在患者病症呈现爆发期时所提出,那么法院将会对此事进行审慎处理,以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然而,若患者的病情已经趋于稳定,且具备了一定程度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法院则将立足于夫妻间的感情状况,并根据其是否确实已经破裂来作出最终裁决。 与此同时,法官们也会充分考虑到患病一方的生活保障及日常照顾等实际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