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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起诉讼进行离婚之际,通常需要准备能够充分证实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关键性证据,例如可以展现对方存在重婚或与第三人同居行为的实质证据;
也包括能够表现家庭暴力存在的各类报警记录及伤害程度评估资料;
或者是能够揭示对方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多次教育后仍难以改变的相关证据;
同时还需要能够提供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达到或超过连续两年时间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准备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等。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相关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能够证明自身具备更好条件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如个人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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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