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第二次裁判结果未能批准离婚,请勿因此感到过分焦虑。
究其一般而言,此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联系,着手解决导致婚姻走向破裂的根本性问题等途径来修复夫妻关系。 倘若您依然决心离婚,则可在裁判结果正式生效满六个月之后再度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庭批准离婚的概率将相对于之前有显著提升。 因为多次提出离婚之诉,在某种程度上就已经表达出了夫妻间的情感确实已经无法维系,并且再无恢复之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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