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认定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分居关系时,需从以下几大维度进行分析考虑:
首要条件为,配偶各方不再共同居住于同一住处; 其次,此类分居状态应源自情感疏离与矛盾,而非受到如工作、教育等其他非个人主观原因影响所致; 最后,配偶各方在分居期间皆未行使或履行夫妻间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然而,分居关系的认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还须结合多重因素加以综合论证评估,例如当事人之间是否已签订明确的分居协议,亦或是征求邻舍、亲朋好友的证词意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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