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审开庭几次才能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序中,共举行了几次开庭以及最终能否判定离婚这两者之间并无明确的既定数量标准。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其主要依据是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倘若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种破裂现象,那么很有可能只需经过一次庭审便能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是证据存在不足或者存在争议之处,也许就需要进行多轮的庭审才能得出结论。 法院将在此过程中全面考量各种相关因素,例如夫妻关系的现状、重新复合的可能性等等,然后根据这些信息来做出总体性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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