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原告两次不到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要是原告出现了两次不到场的情况,通常就会被看作是撤诉。
这可是有依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里的规定,当原告接到传票传唤后,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到庭,或者是没经过法庭的许可就中途退庭了,那这种情况就可以按照撤诉来处理。 2.不过,这可并不代表离婚诉讼就彻底结束。 这时候,被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的。 要是被告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这些重要问题上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就可以在原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 但要是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会在判决中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3.这里要特别注意,具体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得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及时与律师进行沟通,这样能让自己在离婚诉讼中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的离婚诉讼中,小朱作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两次未到场。小胡(法官)按规定视小朱的行为为撤诉。小李(被告)则根据情况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小李同意离婚且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本已达成一致,而小朱方对法院判决有异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小朱两次不到场被视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2、小李申请缺席判决,在其同意离婚且双方对重要问题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判决合理,但小朱方有异议,应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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