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准备如下的文件资料:
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结婚证书,用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和婚姻关系; 同时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事件、婚外情行为、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则需要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与抚养能力相关的证明文件。 此外,对于财产分割事宜,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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