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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办理程序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精心准备一份全面详实且言简意赅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能支持我们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在这份起诉状中,我们应当明确地阐述离婚的具体要求,同时详细描述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随后,我们应将上述起诉状及其所附证据材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紧接着,法院将会对我们的申请进行严格的立案审查程序。
若审查结果显示我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则法院将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并向我们双方发送开庭通知书,告知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
在正式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我们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并分别就自己的立场进行陈述、提供证据、展开质证和辩论等环节。
最终,法院将根据审理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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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