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直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另一方坚决反对并拒绝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双方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审理的重点将围绕着夫妻情感关系是否已然破裂展开深入分析与评估。 如果原告能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证实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出现诸如重婚、家庭暴力、嗜赌成性等恶劣行径长期得不到改正; 或者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双方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特殊情况,法院则通常会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即准许其离婚请求。 然而,若提供的证据尚显不足,法院可能在首次庭审中选择驳回原告的离婚诉求,但这并不意味着诉讼就此结束,原告有权在法庭判决宣告实施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