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离婚判决书作为裁决结果的书面载体,在所需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通常需要以下几种基本文件资料:
第一,法院出具的有权威性的离婚判决书及其完整之复印本; 其次,个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 再者,与待处理房产有关的产权证明文件,例如购买该房产的合同文件、支付完毕所有款项的发票等; 最后,如果需要提交其他补充性文件资料,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准备齐全有关表格。 总的来说,在申请办理过程中,首要步骤便是将以上所提及的各项文件资料备齐,然后前去相应的房地产业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表,并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和说明来完成后续的全部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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