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当事人不到场能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涉离婚事务的双方当事人需尽到出席之责。
然而,若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某一方当事人有特殊状况导致其无法表达自身意愿或者因为严重疾病此类客观原因而无法亲临法庭,且能够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对于离婚事项的态度和立场的话,法院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的。 然而,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则必须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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