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去哪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诉讼之案件,通常需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处理。
然而,若被告住所地与频繁居住地不相一致者,则应由该当事人的频繁居住地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称“频繁居住地”,乃是指公民自离开其原住所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但公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其列。 倘若夫妻中有一方离其原住所地已超过一年时间,而另一方提出离婚诉求者,则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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