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多久判决离婚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向您澄清的是,分居长达两年并非是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必然作出判决的唯一前提条件。
事实上,法院在判断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从而决定是否准许其离婚时,其主要依据为夫妻情感是否已然恶化至无法挽回的地步。 倘若当事人因为感情问题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达到了两年,且在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后仍然无果,那么法院通常会将此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进而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之久,但仍有可能存在着和解的可能性,或者还存在着其他可能影响到法院对感情破裂程度的判断的因素,因此,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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