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过错离婚,一种我们常人称作的表述方式,它专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之外,仍然有权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
至于所谓“过错”的具体体现,其实包括了夫妻之间的一些常见争议事项——例如,离婚是否基于充分体现夫妻自主意识的协商同意,而在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上也达成了相互认可的一致意见; 又或者,夫妻双方因为情感矛盾无法调和,从而采取长期分居生活的状态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请各位注意,尽管是无过错离婚,同样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及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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