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已经断裂,然而其中有一方不同意这段婚姻终结,那么另一方可寻求法律手段,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以求得解决之道。
当法院受理并审判离婚案件之时,他们将全面审视夫妻双方的情感状态、婚姻基础以及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等诸多因素,从而做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决定。 在此种情况之下,作为发起诉讼的一方,必须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用以证明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比如存在诸如重婚、家庭暴力、嗜赌成性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或者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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