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则另一方可采取向法院申诉处理此问题的途径。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严格评估夫妇之间的情感状况是否真正出现了不可修复的裂痕。 一旦发现存在如下状况,尤其是以下情况之一的时候,通常都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情感确实已经破裂,从而批准离婚申请:(一)已经建立或参与了重婚行为或是与他人共同生活; (二)实施了家庭暴力或对家庭伴侣进行了虐待、抛弃的行为; (三)持续犯有赌博、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陋习而无法改正; (四)由于双方情感不合而发生持续两年以上的分居情况; (五)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情感无法修补的特殊情况。 当其中一方被官方宣布失踪时,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 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之后,如果双方在接下来的一年内继续保持分居状态,那么在这一年后的任何时间里,只要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都应该得到法院的批准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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