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证,夫妻中一人去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以如此操作。
当事人在完成离婚登记流程之后,若发现所持有的《离婚证》不慎遗失,无须双方共同前往民政部门进行补办手续,只需其中任意一方向民政机构提出申请便可。 在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提交补领证件的请求时,需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以供查验身份信息。 随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通过对离婚档案的检索核实信息,待确认无误后会为其再次颁发一份新的《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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