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轨,女方应如何诉讼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由于男方出轨而导致夫妻间情感的裂痕无比深刻且无法弥补,则另一方有权直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发起离婚之诉;
倘若被告人所在地及日常生活所居之处并不统一,另一方可选择向其经常性居住地所处的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同时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的人数附上相应份数的诉状副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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