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分居多久算作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是长时间的分居状况,也无法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法定事由。 离婚的合法途径仅限于通过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实现的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诸于司法程序的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进行。 第一种方式需要男女双方在达成共识后,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需明确表述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且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性处理意见; 而若选择以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一方可按照流程书写具备法律效力的起诉状,同时准备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向本地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正常情况下,只要经过法院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仍未能弥合夫妻感情裂痕,达到两年以上的分居期限,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案件,则可判定为可以初步支持离婚主张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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