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遗失了离婚证,不需两位当事人同时到场,只需遗失方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补办便可解决问题。
当您遇到离婚证遗失的情况时,本人可以携带好户口簿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前去当初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宜的机关或者是对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请求进行补领。 在经过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严格查证之后,如能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将会为您及时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1.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双方当事人需共同携带着户口簿及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补领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之后,会进行详细且严谨的审核,查看您所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明文件、照片及其他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并且准确; 3.经过审核之后,将进入下一步流程——登记环节。 您与伴侣需根据要求认真写下《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字并按上手指印。 随后,工作人员会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接着,会给你们的登记信息进行编号,并且将离婚证打印出来; 4.这一系列的审核、登记与打印程序完成以后,所有的相关文件均会进行归档保存,然后,当场就能够为您们补发出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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