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能否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指出,尽管在感情出现磨合而导致分居两年的情况下,确实具有离婚的可能性,然而请各位注意,仅有分居并无法自动实现离婚之目的。
在中国境内,实现离婚必须依据协议离异以及诉讼离异两种合法途径。 当男女双方均对离婚表示认可时,该离婚请求将被批准。 在此过程中,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 若仅有一方提出离婚意愿,则需先经过相关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异。 协议离异的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初审; 3.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一方申请领取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构再次审查; 6.完成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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