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费用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每宗案件需缴纳的受理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
如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且财产总价值在20万元以内,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若超过20万元的部分,将依据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计算并征收费用。 关于离婚案件所产生的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定。 此外,以下是非财产性案件需依照下述标准缴纳相应的仲裁费用: 对于涉及到财产分配的离婚案件,每宗需缴纳50元至300元的仲裁费用。 如财产总额未超过20万元,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若超过,则需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费。 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侵权行为,若每宗案件需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赔偿金总额未达5万元,那么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若超过5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的,按1%缴纳仲裁费用; 若是金额超过10万元者,则需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仲裁费用。 在其他非财产性案件中,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至100元的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