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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还会判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对方坚决反对离婚,然而夫妻情感已然严重破裂,即便如此,法院仍然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离婚裁决。
当法院接到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并经过调解未果之后,如果经过深入审理判断出这对夫妇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了,那么法院也会法庭判离。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以夫妻关系是否无法恢复为判定离婚的唯一法律依据。
具体来说,若是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即使经由法院全力调节,最终仍未能改善情感状况,仍需批准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此类行为;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是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三)长期沉迷于赌博、毒品等不良嗜好不得悔改者;
(四)因情感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所有能够导致夫妻感情终至破裂的各种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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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6: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