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经过哪些必要的法律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程序,根据所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其实施步骤也会有所区别。
具体而言,有以下两种途径供您参考: 首先,倘若上下级之间选择以协议离婚的形式解决问题,那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夫妻双方需亲自书写离婚协议,随后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在经过长达三十日的冷却期间后,夫妻双方需再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3)若离婚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离婚条件,便将向双方颁发离婚证件,同时注销结婚证书。 其次,假设上下级选择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1)其中一方需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2)法院将会在收到诉状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正式立案的主观裁定。 (3)法院做出正式立案决定后,会设立开庭日期与时间,以便进行审理。 (4)待双方接收到开庭通知之后,务必准时出席庭审,全程参与审理过程。 (5)在经过公正严密的庭审环节之后,若法院认定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便于次公告裁决准予离婚; 相反地,若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尚可补救修复,则作出不准许离婚的最终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的地方,欢迎随时提出咨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