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净身出户后反悔,能否提起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女方选择放弃所有财产权益以达成离婚目的。
然而,若在离婚后发生反悔现象,原则上并不被允许再次提起诉讼,即便尝试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有较大可能性不予支持女方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然而,倘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达成离婚意愿,而在此过程中男方存在故意隐瞒、纠缠、威胁等卑劣手段强迫女方签署的情况,那么,在离婚后女方仍有权对这份不公允的协议进行撤销并再次发起诉讼,申请对此前的财产分配方案进行重新确认和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该种情形需在离婚后的一年期限内提出诉讼。 另外,若女方在离婚后意外发现男方有故意藏匿、转移、出售、破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有伪造事实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意图,亦可在明白上述事项之后,立即对财产分配结果进行反悔并要求重新划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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