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上诉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的二次上诉并不必然导致离婚裁决。
仅当婚姻双方情感纽带严重断裂并经过调解仍无法修复时,法院方可进行离婚裁决。 无论此类上诉多少次,法院均会依据案件中所呈现的证据及庭审过程深入判断出原、被申诉夫妇之间的情感断裂程度,从而做出是批准离婚判令还是驳回诉讼请求的决定。 因此,法院对于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与当事人首次或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无关联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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