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瘫痪离婚是否构成遗弃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当事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均享有申请离婚的正当权益,且与已经瘫痪的配偶离婚并不构成所谓的“遗弃”行为。
然而,需明晰知晓的是,夫妻之间基于婚姻关系所产生的互相扶持或赡养的义务将伴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而随着此项义务的消失,所谓的“遗弃”也就无从谈起了。 当然,夫妻之间确实存在着彼此帮助和扶养双方的法定义务。 假如男方不幸瘫痪,那么女方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 当然,假如女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这个义务,那这样的做法无疑就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遗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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