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离婚协议但未领取离婚证,是否算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签署离婚协议而未实际取得结婚证书,在法律意义上并不能被视为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
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规定,对于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内陆居民而言,男女双方必须共同携手携带结婚证原件、户籍本、本人身份证以及酝酿妥当的离婚协议前往一方当事人长期稳定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 只有在双方成功领到离婚证的那刻起,才能真正意义上被认定为单身状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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