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的可以在昆山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异地无法实施协议离婚手续,但如果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当事人依然有可能在异地寻求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下面将详细说明相关的流程和具体要求:
首先,对于双方都愿意离婚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他们必须亲自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以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因此在异地是无法完成协议离婚的手续的; 其次,当男女双方都离开了他们的永久住所达到了一年之久,并且其中一方希望通过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时,他们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来解决问题:第一种方式是由相关部门对他们的情况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居住超过了一年,那么另一方就应该在该方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之后,在他现在居住的地方还不满一年,那么就应该视为他并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此时,另一方若想提起离婚诉讼,就应该向另一方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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