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此期间,原告有义务向法院提交一份详尽完整的起诉状及相应的副本以及与案情相关的证据资料;
(2)依据程序规定,法院将对原告递交来的各种文件、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与核实,审视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3)在这一步骤中,被告有权发表辩护词以回应原告的指控; (4)紧接着便进入了法庭审理环节; (5)经过广泛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之后,法院将作出最终裁判。 如若调解成功,则会发出一份调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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