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愿的情况下,法院并不一定判定离婚成功。
决定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无法弥补,即即便调解后亦难挽回原有的婚姻关系。 若男方提请诉讼离婚,经过法庭调解且男女双方和解修护了婚姻关系,那当然无需判令离婚;相反,若在审判期间,法院判定男女之间的感情尚未破裂,那么同样也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因此,诉讼离婚未必最终会得到离婚的宣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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