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女方有权提出离婚申请。
若在结婚后才得知此事,并且男方的精神健康状况极为严重且经长期救治仍未见改善,导致双方情感彻底破裂的话,女方有权力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倘若男方的精神障碍仅表现为轻度症状,可通过适当的医疗手段加以控制,且夫妻间的感情依然深厚稳固,那么女方亦可选择保留婚姻现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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