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离家出走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若另一方可以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需要到其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离家出走多年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另一方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无论被告方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方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被告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