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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