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流程包括: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去法院递交诉讼文书。 主要包括自己的身份证、起诉状、证据材料。 法院需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4、法院受理。 递交文书后,如果手续材料不齐全,法院会要求补足。 如果齐全,法院会立案受理。 5、排期调解、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由于婚姻关系比较特殊,所以在开庭前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达成调解,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会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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