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随附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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