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按揭买房算谁的离婚时婚前购房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按揭买房算产权登记一方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 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 我国法律,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 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 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此时就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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