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办需要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的补办的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如下:
第一,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 第二,拿着准备好的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和调出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 因此,补办好后务必注意把离婚协议保管好。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的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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