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在通常情形下应遵守相关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
然而,假设物业服务企业未完全依照其与业主签署的服务协议所约定之责任义务办事,或因物业服务出现严重瑕疵,进而显著影响到业主正常的日常生活时,业主可依据相关事实和证据合理拒缴当期物业费用。 在此种情形下,业主有责任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以证实上述情况实属存在。 反之,若无充足理据仅凭主观意愿拒绝缴纳物业费,该行为或将使业主面临被物业公司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追偿物业费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